人力资源部 部门职责
1.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医院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划与计划、员工招聘与配置、员工培训与开放、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劳动关系管理,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与监督等工作。
2.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月报和工作总结;起草、执行、修订与人事活动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文件。
3.制定全院各部门的人员配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新员工招聘、考试、考核工作及人才的引进并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
5.负责全院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的落实,完善薪酬福利管理体系;
6.负责编制医院人力资源工资部分成本预算的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8.做好全院人员的工资核算发放工作。
9.负责全院员工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
10.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申报推荐及聘任等工作。
11.负责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12.负责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制定医共体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协调组织医共体人力资源调配工作。
13.及时评估本部门工作体系的运转情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医务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14.做好院内与人事相关的协调工作,及时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数据分统计及分析,与各科室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15.在党委领导下做好干部选拔考察评价工作。
16.负责全院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人员鉴定、病事假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