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北区)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0-01-18 浏览次数:15566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北区)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
2、采 购 人: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3、项目编号:FYFY-20200285
4、项目预算:2.53/吨,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将建设期成本纳入投标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项目工期:20日历天
6、采购内容:
(1)本项目招标社会资本投资人及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处理能力不低于80吨/天的污水处理系统,床位共计100张,每张床位共计800升/天。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在合同期限内负责投资、改造(含设计、施工、验收)、运营(设备维修保养等)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运营期为 10 年。
(2)污水处理费按中标金额支付费用,按50张床考虑,每天产生污水40吨作为基本水量,若低于基本水量则按基本水量进行计算;若高于基本水量则按实际发生水量进行计算。合作期满终止时,中标人应将项目设施完备,运行良好的处理系统无偿移交给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并保证在其移交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技术要求:
(1)废水处理标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排放标准。
(2)臭气处理采用废气收集装置、废气消毒装置、废气除臭装置
(3)污水处理工艺、方案由供应商自行考虑(须经招标人及地方环保部门认可)。
(4)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8、包段划分:1个包
9、供应商资格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9.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9.3.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9.3.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3.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9.3.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3.5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环保工程[或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运营服务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23日工作时间,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招标文件价格: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方应在申购招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1000元。
(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汇款凭证或复印件)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2月14日15:00分
2、开标地点: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2号楼15F东-院部支部委员会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开标时间。
5、联系方法:
招 标 人: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 2019号
联 系 人: 陈雪洁
邮 箱: 704727435@qq.com
电 话: 6669032 6669057
开户银行: 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古楼支行
帐 号: 200003782298103000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