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第一届“六院名医”暨“服务之星”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10980
为快速提高我院医疗综合服务质量,发挥我院高端医务人员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名医名科名院建设,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就我院开展第一届“六院名医”暨“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满足群众医疗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实力为重点,打造皖北一流标杆医院。通过深入开展“六院名医”、“服务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弘扬“厚德、创新、精诚、仁爱”的院训,加快“四轮驱动”的战略实施,加快构建人才、技术、服务等内涵建设,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评定组织机构
成立“六院名医”、“服务之星” 评选组委会:
主任委员:李忠民
副主任委员:王素丽、卞琖冰、王荣刚、严宏
委员:杨美霞、邵坤、叶朝兴、张颍刚、巩福玉、白允保、
曾兆彬、栾德莉 、田小飞、康敏、李东山、刘建敏、张宜兵、杨华、任亚光
为保障评选活动有序进行,评选组委会负责制订评选活动方案,指导评选活动的开展。
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东山
办公室成员:刘建敏、杨华、张宜兵、刘菲娅、任亚光、韩卓、宗雷、叶露露、韩笑
办公室负责评选、公示的具体工作。医院各科室分别成立评选小组,由科室主任负责实施。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评选名称、范围和周期
六院名医:10名,两年为一周期。“六院名医”评选范围为在本院注册的在职在岗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
服务之星:20名,每季度评选一次。“服务之星”评选范围为全院在岗职工。
(二)、评选时间
2017年9月23—29日全院各科公开推选“服务之星”提名候选人。9月29日下午17:00前把《“服务之星”提名候选人登记表》送交人事科审核。逾期视为放弃。“服务之星”提名候选人名额在科室人数的5%以内,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
四、“六院名医”评选条件
1、医德医风: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踏实敬业。近两年内无医疗事故,无重大医患纠纷,无收受红包“回扣”行为及违反“九不准”行为。
2、技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能熟练掌握高、精、尖诊疗技术及疑难杂症诊治水平。技术水平能达到到院内一流,省或市内有一定知名度。
3、科教能力:能够指导本科室的科研教学工作,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和适宜技术。具有区级(含)以上科技成果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两篇(含)以上。
4、社会责任: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部交办的各项指令性任务。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技术职称: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并在本院从事医疗工作2年及以上。
五、“服务之星” 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服务热心、细心、耐心,得到病人的普遍好评。
3、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耐心细致与病人沟通,无与病人吵闹纠纷等行为,两年内无不良投诉。
4、爱院爱岗,兢兢业业,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5、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收受、索要红包、回扣和宴请。
6、珍爱集体荣誉,与科内、科际同事团结协作。
六、评选办法
1、“六院名医”提名候选人由全院中层班子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服务之星”评选全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科主任负责汇总本科推选结果,并于9月29日下午17:00前把《“服务之星”提名候选人登记表》送交人事科,逾期视为放弃。
2、10月9日,医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10名“六院名医”和20名“服务之星”。10月10日召开医院党委扩大会议审议评选结果并予以公示。
七、组织分工
本次活动实施“项目组”制,要求各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职能部门按照绩效管理办法当月给予0.5分绩效奖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按当月0.5分绩效扣罚。因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科室务必注意时间节点。具体分工如下:
1、办公室、工会:负责活动的组织、统筹、协调。
制定评选方案,9月22日报院办会研究通过;9月23日向全院发布短信通知并征求意见,9月25日中层例会下发活动通知文件;9月30日下午18:00组织评选组委会审议“六院名医”和“服务之星”提名候选人名单,入围比例控制在1:2之内;10月9日在全院中层干部会议上进行投票,实际到会人员超过应到会人员2/3,投票结果有效。10月10日报院委会审议评选结果后进行公示,并确定表彰日期(暂定10月16日召开全院职工大会)。
2、医务科:负责推荐“六院名医”提名候选人的业务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认定。
9月25-29日进行候选人业务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完成初步筛选推荐。9月30日上午9:00前报人事科。
3、人事科:负责“六院名医”和“服务之星”提名候选人工作岗位、技术资格、工作年限的认定。
9月25-29日,对“六院名医”“服务之星”提名候选人进行工作岗位、技术资格、工作年限的认定;9月30日下午17:00前报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4、监察室:负责“六院名医”和“服务之星”提名候选人遵纪守法情况的认定。
5、医患沟通办:负责“六院名医”和“服务之星”提名候选人无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的认定。
10月7-8日,监察室、医患沟通办对“六院名医”和“服务之星”提名候选人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认定,9日上午9:00前报评审组委会办公室。
6、宣传科:负责做好评选活动的院内、院外宣传工作。
9月23日进行评选活动的网络发布。跟进各科提名候选人的情况、图片并进行网站、微信及时报道。对本次评选活动在市、区官方新闻媒体上发布报道不少于2篇(全院职工大会召开后2天以内为准)。
八、表彰奖励
1、医院设置公示栏,对当选的“六院名医”和“服务之星”进行公示,召开全院职工大会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2、对当选为“六院名医”称号的专家,当选周期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元的“六院名医”补贴。
3、对当选为“服务之星”称号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0元/人。
九、相关要求
1、评选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职工活动相关规定,活动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在当选周期内发生与评选条件不符的情况,予以取消称号。
2、全院干部职工要从讲文明、讲正气的角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要积极引导科室人员按照评选基本条件严格要求自己,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科主任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评选工作要认真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把医德好、业务精、患者满意、群众公认的好医生、好护士、好职工评选推选出来,树立职工身边的优秀典型,积极营造比技术、比服务、树形象的良好氛围,丰富和深化医院文化建设的成果。
十、本方案自2017年9月起实施。
附:服务之星提名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