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6-12-05 浏览次数:9692
杨华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医务人员走进鼓楼广场参加了颍州区委宣传部、颍州区司法局、颍州区统计局主办的宪法日宣传活动。
国家宪法日是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的。
活动现场,医务人员向群众宣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通过各种宪法日宣传活动让广大老百姓知晓:尊重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实质上就是尊重民主、维护民主、实施民主。此次宪法日宣传活动发放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为营造建设政治文明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