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医共体与加盟单位续签协议
发布日期:2016-05-03 浏览次数:12782
颍州区医共体与加盟单位续签协议 |
刘洪海 |
颍州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为提高辖区内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规范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便于统一管理,按照《颍州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由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申请,颍州区医供体管理委员会同意,接收辖区内首批23家具有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作为医联体加盟单位。颍州区人民医院作为医共体牵头单位,与颍州区多家医疗机构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合作协议。
经过一年协作,各加盟单位均能执行新农合政策,规范诊疗行为,为颍州区新农合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在医共体试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经颍州区医共体办公室会议决定,同意与各加盟单位续签合作协议。4月28日,在颍州区新农合中心主任叶胜主持下,颍州区人民医院王荣刚副院长与创伤医院、双龙医院等15家加盟医院的代表续签了协议书。今后颍州区参合患者在各加盟医院住院治疗,仍可享受新农合政策,实行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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