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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医共体与加盟单位续签协议

发布日期:2016-05-03 浏览次数:12782

颍州区医共体与加盟单位续签协议

刘洪海

 

 

颍州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为提高辖区内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规范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便于统一管理,按照《颍州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由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申请,颍州区医供体管理委员会同意,接收辖区内首批23家具有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作为医联体加盟单位。颍州区人民医院作为医共体牵头单位,与颍州区多家医疗机构签定了为一年合作协议。
经过一年协作,各加盟单位能执行新农合政策,规范诊疗行为,为颍州区新农合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在医共体试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经颍州区医体办公室会议决定,同意与各加盟单位续签合作协议。4月28日,在颍州区新农合中心主任叶胜主持下,颍州区人民医院王荣刚副院长与创伤医院、双龙医院等15家加盟医院代表续签了协议书今后颍州区参合患者在各加盟医院住院治疗,仍可享受新农合政策,实行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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